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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筆記

上清

趙益. 六朝隋唐道教文獻研究

伯陽注-六朝隋唐道教文獻研究

案《大洞眞經》見引於《眞誥》,其卷九有楊羲所鈔眞經數行,今亦見於《大洞眞經》、《上清太上玉清隱書滅魔神慧高玄真經》,而楊羲原注“右《大洞眞經》中篇”。

故可認爲其爲《大洞眞經》原文,而非屬玉清隱書。玉清隱書中內容可能摘錄眞經原文。

儀式

自稱

根據周作明的研究1,上清經中用“兆”指代修行者,

  1. 動作行爲發出者(等於“修行者”)
  2. 神僊行爲承受者(等於“修行者”)
  3. 相關事物所有者(等於“修行者的”。如:兆身)

北宋劉若拙《三洞修道儀》稱:“凡道士未受經法,通稱小兆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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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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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5/531b”指此句在《道藏》5冊531頁,abc代表上中下欄。(周作明. 东晋南朝道典中的“贝危”. )


  1. 周作明. 《东晋南朝上清经中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