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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

度量衡

度量衡

新莽铜嘉量,得

漢時:

  • 1 升約 200mL
  • 1 尺約 23.1cm
  • 1 斤約 226.7g

漢尺

,可知漢代實物尺長約 23.1 厘米。(以此爲基准) 漢尺

魏尺

論文“魏晋南北朝隋唐的度量衡”論證魏尺長 24.2 (24.185) 厘米。

荀勖律尺 詞條中,論述“律尺”與“常尺”的分化。

  • 律尺沿襲漢尺,長 23.1 厘米
  • 常尺(杜夔尺),長 24.2 (24.188) 厘米。

隋書記載

《隋書·律曆志》

尺 -> 寸 -> 分 -> 釐 -> 毫

折算厘米
王莽時劉歆銅斛尺
後漢建武銅尺
荀勗律尺(晉前尺)
祖沖之銅尺
23.1 1.0000 一尺
官尺 23.809 1.0307 一尺 三分 七毫
尺杜夔所用調律 24.186 1.0470 一尺 四分 七釐
後尺 24.532 1.0620 一尺 六分 二釐
田父玉尺
梁法尺
23.262 1.0070 一尺 七釐
雜尺
(前)趙劉曜渾儀尺
長於梁法尺四分三釐
24.255 1.0500 一尺 五分 (3)
後魏(北魏)前尺 27.882 1.2070 一尺 二寸 七釐
北魏)中尺 27.974 1.2110 一尺 二寸 一分 一釐
北魏)後尺 29.591 1.2810 一尺 二寸 八分 一釐
東後魏(東魏)尺 34.668 1.5008 一尺 五寸 八毫
表尺 23.611 1.0221 一尺 二分 二釐 一毫
有奇
梁朝俗間尺
~於梁法尺六分三釐~、於劉曜渾儀尺二分
24.740 1.0710 一尺 七分 一釐
後周(北周)市尺
比玉尺
25.425 1.0930\(\times\)1.0070 一尺 九分 三釐
宋氏尺1
錢樂之渾天儀尺
後周(北周)鐵尺
24.578 1.0640 一尺 六分 四釐
北周)開皇官尺(鐵尺) 27.720 1.2000 一尺 二寸
蔡邕銅籥尺
後周(北周)玉尺
26.750 1.1580 一尺 一寸 五分 八釐
)開皇十年萬寶常律呂水尺 27.397 1.1860 一尺 一寸 八分 六釐

骨度折量寸表

部位 起止点 厘米 折量寸 度量法 说明
头面部 前发际正中 → 后发际正中 31.2 12 直寸 用于确定头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如前发际不明,从眉心至大椎穴作 18 寸,眉心至前发际 3 寸,大椎穴至后发际 3 寸
眉间(印堂)→ 前发际正中 8.1 3 直寸 用于确定前或后发际及其头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第七颈椎棘突下(大椎)→ 后发际正中 3 直寸
眉间(印堂)→ 后发际正中 → 第七颈椎棘突下(大椎) 3+(12+3)
=18
直寸
前两额发角(头维)之间 9 横寸 用于确定头前部经穴的横向距离
耳后两乳突(完骨)之间 9 横寸 用于确定头后部经穴的横向距离
胸腹胁部 胸骨上窝(天突)→ 胸剑联合中点(歧骨) 9 直寸 用于确定胸部任脉穴的纵距离

胸部与脇肋部取穴直寸,一般根据肋骨计算,每一肋骨折作 1.6 寸(天突穴至璇玑穴可作 1 寸,璇玑穴至中庭穴,各穴间可作 1.6 寸计算)
胸剑联合中点(歧骨)→ 脐中 8 直寸 用于确定上腹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脐中 → 耻骨联合上缘(曲骨) 5 直寸 用于确定下腹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两乳头之间 23.5 8 横寸 用于确定胸腹部经穴的横向距离

胸腹部取穴横寸,可根据两乳头间得距离折量,女性可用锁骨中线代替
腑窝顶点 → 第十一胁游离端(章门) 12 直寸 用于确定胁胁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横骨(耻骨)长 8 横寸 横骨长度为少腹得腹股沟毛际部横量得标志
背腰部 腋前、后纹头 → 肘横纹(平肘尖) 9 直寸 用于确定前臂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肘横纹(平肘尖)→ 腕掌(背)侧横纹 12 直寸 用于确定臂部经穴的纵向距离
大椎以下至尾骶 21 椎 背腰部腧穴以脊椎棘突作为标志作定位得依据
身侧部 腋以下至季脇 12 直寸 季脇指第 11 肋端
季脇以下至髀枢 9 直寸 髀枢指股骨大转子
上肢部 腋前、后纹头 → 肘横纹(平尺骨鹰嘴) 9 直寸 用于确定上臂部腧穴的纵向距离
肘横纹(平尺骨鹰嘴)→ 腕掌(背)侧远端横纹 12 直寸 用于确定前臂部腧穴的纵向距离
下肢部 耻骨联合上缘 → 股骨内上髁上缘 18 直寸 用于确定下肢内侧足三阴经穴的纵向距离
胫骨内侧髁下方 → 骨踝尖 13 直寸 用于确定下肢外后侧足三阳
股骨大转子 → 腘横纹 19 直寸 经穴的纵向距离(臀沟一腘横纹,相当 14 寸)
腘横纹 → 外踝尖 16 直寸 用于确定下肢外后侧足三阳经穴的纵向距
外踝尖至足底 3 直寸 用于足三阳经的骨度分寸。臀横纹至膝中,可作 14 寸折量。膝中的水平线,前平膝盖下缘,后平膝弯横纹,屈膝时可平犊鼻穴

药方计量单位如何换算:分,钱,两

原文地址:药方计量单位如何换算:分,钱,两作者:中庸

問:医书中的方子有些是以两,钱,分计量的.请问这三个单位该如何进行换算,折算为克的单位.

答:
“钱”换算为“克”,人们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 500g(1 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g(1 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实际上,这个换算方法也是有纰漏的。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 595g 左右。直至 1929 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 595g 一斤改为 500g 一市斤。还应特别指出,1929 年和 1959 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
这样,从明代到 1979 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 595÷16÷10
1 钱约等于 3.72 克
一两=10 钱=37.2 克
一斤=16 两=595 克
一錢是三克

那钱与分如何换算呢?
1 斤=16 两=500 克
1 两=10 钱=31.25 克
1 钱=10 分=3.125 克
十克是三钱三

中药的剂量单位,古代有重量(铢、两、线、斤等)、度量(尺、寸等)及容量(斗,升、合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此外还有可与上述计量方法换算的“刀圭”、“方寸匕”、“枚”等较粗略的计量方法。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明清以来,普遍采用 16 进位制,即 1 斤=16 两=160 钱。现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即 1kg=1000g。为了处方和配伍特别是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时的方便,按规定以下近似值进行换算:
     一两=31.25g
     一钱=3.125g
     一分=0.3125g
     一厘=0.03125g

1 钱 4 厘,换算成现代剂量:3.125g+(0.03125 乘以 4)0.125=3.25g

Notes


  1. https://www.zhihu.com/pin/1567137442431524864